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的委托,协会受理相关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的企业,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6第74号)、《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2015第81号)、《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2020第21号)、《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2019第59号)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可自愿提出申请。符合规范准入条件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相关申请书(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并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协会,相关文件和填报要求见附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后,于5月25日前推荐上报市经信委。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并附光盘一份,电子版可发送至18918883709@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鼓励符合规范的企业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产业一体化发展;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集团化发展,构建完善的区域加工配送体系,带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鼓励再生利用企业合理布局,使加工配送能力与主产业布局协调发展。
(二)对于国家已公告的行业规范企业,协会将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对于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请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协会,协会经核实后于5月25日前上报市经信委。
联系人:李敏
手机号:18918883709
座机号:60805087
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一:废钢铁加工行业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filedownload/319524
2.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filedownload/319525
3.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filedownload/319526
附件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
1.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filedownload/319527
2.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附申请书)/filedownload/319528
附件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
1.《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本)》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本)》公告/filedownload/319531
2.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本)/filedownload/319529
3.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本)附申请书/filedownload/319530
附件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
1.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 年本)/filedownload/319533
2.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filedownload/319534
3.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filedownload/319532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幢714、715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60805087 传真:021-60805091 Email: 18918883709@163.com
友情链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生态环境部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上海市节能协会 |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会 | 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 | 中华循环经济网 |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