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提供本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021年1-9月相关统计信息的通知

沪循协 [2021] 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第26号)要求,受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对本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于2021年1月至9月完成各项生产、经济指标开展分析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见附件一)填报要求。

  1、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二)填报,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2、上报数据要全面、真实,对上报的数据负责。

  3、若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有更改或企业统计人员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我会并填写《企业统计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三),以便今后工作联系。

 

  二、《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统计报告期和范围。

  1、统计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统计范围:本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

 

  三、《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上报时间和报送地址。

  1、上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前,要求企业按时上报。

  2、报送地址:中山北一路121号A1幢715室,邮编:200083。

 

  四、《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报送形式。

  1、按书面形式上报统计报表:除上报一份书面报表(要求签名和盖公章)外,同时要以电子word文档形式(数据完全与书面报表一致上报一份统计报表。

  2、按电子文本形式上报统计报表:个别企业若快递报送书面报表实有困难,可上报一份签名及盖公章扫描后的统计报表外,同时以电子word文档形式(数据完全与扫描报表一致上报一份统计报表。

 

  《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要求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两人签名并盖好单位公章后报送我会。

 

  电子报表请发到18017249418@163.com邮箱。发送电子报表时请标明注册所在区单位简称。

 

  联系人:吴张妹   电话60805159   手机 18918883729

 

 

          

 

 

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filedownload/400884

附件二:《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填表说明/filedownload/400882

附件三:《企业统计人员信息表》/filedownload/400883

创建时间:2021-10-09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