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第三方评价结果公示(第二批)

沪循协[2020]第22号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19]271号)》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评价结束后,向企业及时出具评价报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评价结果,公示期满后有效。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评价报告负责”。根据《关于协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的函》(沪经信节[2019]11号),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受市经信委委托,对以下2家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评价的13家企业15个项目的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机构: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上海速创路基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其中建筑垃圾掺量为94.34%。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名称: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2、上海自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废塑料生产再生塑料制品(PET塑钢带),其中废塑料掺量为100%。

企业利用废塑料生产的再生塑料制品(PET塑钢带)满足ISO 9001:2015/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ISO 14001:2015/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通过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三、序号3.7。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塑料;综合利用产品名称:再生塑料制品(PET塑钢带);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50%要求。

根据《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类别三、序号13。综合利用的资源:废塑料;生产的产品:塑料制品(PET塑钢带);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上海中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利用建筑垃圾(粉末、再生骨料)生产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其中建筑垃圾掺量为74%。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名称: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4、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全部用于发电。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五、序号5.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5、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蒸汽)生产热力,产品原料100%利用余热(蒸汽)。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20。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蒸汽);综合利用产品名称:热力;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100%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类别二、序号9。综合利用的资源:工业过程中的余热(蒸汽);生产的产品:热力。企业符合申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

 

6、上海联格工贸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建筑垃圾(粉末)生产干混砌筑砂浆和干混抹灰砂浆,其中粉煤灰、建筑垃圾掺量均为71%。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粉煤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名称:砂浆(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7、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利用建筑垃圾(人工砂、再生粗骨料)和粉煤灰生产混凝土,其中建筑垃圾和粉煤灰掺量为70.2%。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建筑垃圾和粉煤灰);综合利用产品名称:混凝土;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8、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利用脱硫石膏、淤沙生产脱硫石膏砂浆,其中脱硫石膏、淤沙掺量为86.7%;利用粉煤灰、建筑垃圾生产干混砂浆,其中粉煤灰、建筑垃圾掺量为74.1%。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脱硫石膏、淤沙、粉煤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名称:砂浆(脱硫石膏砂浆、干混砂浆);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9、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制复合墙板(体),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质量检验规程》DGJ08-2069-2016的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类别四。产品名称:预制复合墙板(体);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符合地方标准的预制复合墙板(体)。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50%要求。

 

10、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制复合墙板(体),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类别四。产品名称:预制复合墙板(体);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的预制复合墙板(体)。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50%要求。

 

11、上海创金路基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其中建筑垃圾掺量为95.24%。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名称: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12、上海鑫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混凝土实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其中生产混凝土实心砖建筑垃圾掺量为79%,生产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的建筑垃圾掺量均为76%。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名称:砖瓦(混凝土实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根据《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类别二、序号2。综合利用的资源:建筑垃圾;生产的产品:砖(混凝土实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技术标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要求。

 

二、评价机构:上海点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上海田强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废塑料生产再生塑料制品,其中:产品原料100%来自废塑料。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三、序号3.7。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塑料;综合利用产品名称:再生塑料制品;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50%要求。

 

2、上海罗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废渣(建筑垃圾)等生产砖(路面砖)、道路护栏(侧平石)其中:砖(路面砖)中废渣(建筑垃圾)掺量为77.1%。道路护栏(侧平石)中废渣(建筑垃圾)掺量为83%。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废渣;综合利用产品名称:砖瓦、道路护栏;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70%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类别二、序号2。综合利用的资源:建筑垃圾;生产的产品:砖(瓦);技术标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所得税退税要求。

 

3、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产品原料100%来自余热、余压。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类别二、序号2.20。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综合利用产品名称:电力、热力;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企业符合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退税100%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类别二、序号9。综合利用的资源:工业过程中的余热、余压;生产的产品:电力、热力。企业符合申报享受所得税优惠要求。

 

 

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10月26日

创建时间:2020-10-26 15:28